在案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是不是可以推断此类行为属于反常行为,其在OK的账户有嫌疑?这个事情被当事人描述的有点过了,其实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只是冻结了他的账户,又没有没收他的账户资产。有人说,哎呀,地方财政困难,都是出来打钱来了,看到来了个大鱼,不会轻易放过的,这不是找他来谈条件了吗?如果你是办案的警察,敢这么搞的话,我觉得你可能也得进去。从去年开始部里边已经强调严禁逐利性执法,并且出台了七项规范,具体如下。良心哥看了下,晴天描述的涉及其中三项规定,分别的跨省抓捕,以罚代刑,和解协议结案。
其实反过来讲,如果手续不全,是不可能把晴天从当地带走的,因为现在跨省抓捕必须要求当地民警配合。如果真的有这样的问题,良心哥建议你向纪检委举报,去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在网上将事件扩大化。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晴天将炮口对准了OK交易所,说句不好听的,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干不过公安,所以拿OK当了个出气筒罢了。 而且不要忘了,他现在是取保状态,而不是无罪释放,所以不代表他跟这个案子没有关系了。今天已经疑似有认识晴天的人出来说,他们公司涉案,所以他进去了,而不是像他自己说的那么无辜。
这段聊天记录的可靠性尚待查验,但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晴天对于自己账户的资金被冻结反应那么大——可能这个钱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客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