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莆田网消息: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涉虚拟货币非法换汇案。利用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搭建一个地下外汇交易网络,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招揽客户,以“U币”为媒介非法兑换人民币与外币,涉案银行账户流水超13.3亿元。经查实,非法外汇交易金额2562万元。该团伙还在我福建省多地银行提取现金超4.78亿元,购买“U币”转移至上游犯罪钱包,为跨境犯罪资金“洗白”,从中赚取差价。
原文报道链接:https://www.ptxw.com/news/xw/xqkb/202509/t20250905_505895.htm USDT成跨境“对敲”核心工具 “对敲”是当下非法换汇最常见也最典型的一种模式。“对敲”换汇手法中,人民币在境内流动,外币在境外流动,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常见的以USDT为媒介跨境“对敲”的常见模式有: 1 非法换汇团伙通过境外加密社交平台等渠道招揽客户,通过多个“傀儡账户”在境内接受的换汇需求方的人民币。非法换汇团伙将收到的人民币兑换成USDT,然后通过交易所等渠道兑换成客户需要的外币,最终将外币转入客户境外的账户。 境内需要换汇的“客户”将人民币打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将这些钱兑换成虚拟货币并通过境外平台出售,获得客户需要的外币,再将外币打入“客户”境外账户。而当下,不少地下钱庄除了通过币商购买购买虚拟货币,还会通过跑分平台、EBpay等虚拟货币黑灰产承兑平台获取虚拟货币。 非法换汇团伙在境内成立空壳公司,假造业务往来,通过对公账户接收需要换汇者的“货款”(需要换汇的资金),并通过各种渠道将人民币兑换成USDT,然后通过交易所变现成客户需的外币,最终将外币打入“客户”境外账户。 某些不法分子打着“OTC”承兑商的幌子非法换汇。一方面,让有换汇需求的“客户”通过外币/人民币购买USDT,并充值到不法分子的账户地址;另一方面,通过币商将USDT兑换成人民币/外币;最后,将兑换的人民币/外币转入“客户”指定账户。 还有一些专门伪装成电商网店的外汇兑换平台,需要换汇的“客户”只需在网店下单,向平台指定账户转入人民币/外币,平台将收到的人民币/外币后兑换成USDT,再将USDT出售获得外币/人民币,并转入“客户”提供的账户。完整的资金链路为:换汇客户外币/人民币在换汇平台网店下单→平台确认收款并使用下单资金购买USDT→平台将USDT售卖兑换成人民币/外币→将兑换后的人民币/外币转到“客户”指定账户。 虚拟货币对敲非法换汇是外汇监管与新型技术碰撞下的 犯罪新趋势。传统的非法换汇案件中,资金追踪本就困难,而以USDT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这个“新中介”的加入让境内外两个资金池之间又增加了资金流转的新环节,使得相关犯罪隐蔽性更强、犯罪链条更长、资金流转路径更加复杂。其手段隐蔽性、跨境复杂性对侦办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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