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报道,对ICO的监管终于靴子落地。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市金融办(局),发布了《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99号(下称99号文),其中明确,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公开代币)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募集,以及涉及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针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蓬勃势头和随之出现的一些混乱局面,国务院从2016年4月开始安排专项整治,有17个部委参加,成员由人民银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整治领域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的表态,互联网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抓紧开展长效机制建设,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形成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