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纽约州日前公布了监管比特币和其它虚拟货币的提案,分析称,乍眼看,那些规定就像是为19世纪的银行行业而制定,而不是针对现代瞬息万变的虚拟货币行业。 提案提出,要在纽约州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虚拟货币的买卖、存储或者兑换的公司必须要申请许可证。 负责制定那些规定的本杰明·劳斯基(Benjamin Lawsky)需要拿捏好分寸。毕竟,比特币是作为从事不法活动的工具发展起来的。现在,新一代的比特币创业公司借助数亿美元的风投资金也成长起来了。纽约是想要尽早驱逐走它们吗?很有可能。纽约的提案包含的新汇报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司,比现有的联邦规定都还要严厉。 依照提案,比特币公司不仅仅需要追踪其客户的物理地址,还需要追踪利用比特币网络向其客户转账的人的物理地址。这会削弱比特币的基本价值。而且,比特币公司还需要频繁向劳斯基所在的机构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以下简称“DFS”)汇报,详细列举所有权、财务预测甚至是战略业务计划的变动。 这些规定如若落实,比特币创业公司的日子势必会很难过,毕竟它们本来就资源有限,且在苦苦找寻新型业务。“我担心汇报过于频繁,且过于详细。它实在太过繁重,对于新行业来说尤其如此。”律师事务所Perkins Coie合伙人、比特币公司顾问让-雅克·卡布(Jean-Jacques Cabou)指出。 在一些情况下,比特币公司要做的汇报工作比DFS许可的其它行业公司还要多。例如,它们必须保留十年的客户投诉资料。“要知道,即便是做金钱交易的街头小店都不用保留10年的客户投诉资料。”卡布说,“那对于新行业来说要求太高了,我想相关公司会很不好过。” 另一个大问题是,那些规定适用于目前并不受联邦监管的新型比特币公司。它们包括像Blockchain、BitGo这样的在线钱包公司,甚至可能包括比特币小费应用。在比特币基金会法律总顾问帕特里克·穆克(Patrick Muck)看来,那“实在荒谬”。“从适用范围来看,该提案等于是要将整个比特币行业绳围起来。”他说,“该提案会让纽约州变成整个比特币行业的准联邦监管机构。”
比特币公司投资者罗杰·维尔(Roger Ver)认为,如果被采用,该提案势必会将比特币公司赶出纽约。“这些自称为政府的人不是在要求人做什么事情,而是苛求,我们不服从的话就禁锢我们。”他说,“而比特币的出现正是为了剥夺走那些以为自己有权统治他人的狂妄之辈手中的权力。” 译者:乐邦 原文来自:http://tech.163.com/14/0718/21/A1FEKIHS000915BF.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