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巴比特成员宋欢平公布了一份从交通银行流出的加急“交通银行 交银营运(2014)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文件,要求严禁比特币交易,并对比特币账户处以永久冻结处罚,其中个人账户无期限,公司账户至9999年12月31日。博主称对文件真实性负责,微博发出后,比特币价格出现下跌,现处于盘整阶段。 以下是秘密文件原文: 交通银行 交银营运(2014)57号 加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各省分行、直属分行营运部、业务中心: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2013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 289号)文件(相关文件已挂至内网),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近期,比特币交易有所抬头,形势较为严峻,各分行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做好比特币风险防控工作。 一、各分行应加强对比特币风险风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我行账户用于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的,或收到总行关于比特币交易客户信息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行。其中,零售账户由分行个金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客户经理或相关人员联系客户进行处理,公司账户由分行公司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客户经理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当地人行有相关要求的,应按人行要求处理,若无相关要求的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零售账户 1,分行应首先判断该客户是否为中高端客户,若为中高端客户则由该客户的客户经理与该客户取得联系。若为非中高端客户则由开户网点指定人员与该客户取得联系。 2,客户经理或指定人员与该客户取得联系后,应按照统一话术(详见附件)要求该客户在当日删除网站上的账户信息,并且立即至交行网点办理销户/卡手续。 3,客户经理或指定人员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或与该客户取得联系后,客户表示不愿意或不配合的,则上报分行业务处理中心,由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对该账户进行内部止付处理。 (1)借记卡账户 通过“205540卡冻结/止付“交易,止付种类选择”特殊冻结”,冻结方式选择“全部冻结”,期限标志选择“无期限”,并在摘要中注明“比特币账户”。 (2)储蓄存款账户 通过“125300账户冻结“交易,止付种类选择”特殊冻结”,冻结方式选择“全部冻结”,期限标志选择“无期限”,并在摘要中注明“比特币账户”。 4,若客户后续至网点办理业务时该账户为特殊冻结状态,并经柜员查询冻结摘要为“比特币账户”。则应立即要求办理销户/卡手续,并取消相关网站上该账户信息。 二、公司账户 1,由该账户的客户经理与该客户取得联系。客户经理与该客户取得联系后,应按照统一话术(详见附件)要求该客户在当日删除网站上的账户信息,并且立即至交行网点办理销户。 2,客户经理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或与该客户取得联系后,客户表示不愿意或不配合的,则上报分行业务处理中心,由分行业务处理中心通过“105170账户暂封/解封”对该账户进行暂封处理。暂封类型应选择“1全部暂封”,“暂封到期日”应输入 9999/12/31,并在摘要中注明“比特币账户”。 3,若客户后续至网点办理业务时该账户为特殊冻结状态,并经柜员查询冻结摘要为“比特币账户”。则应立即要求办理销户手续,并取消相关网站上该账户信息。 二、各分行对相关账户进行处理后,应将账户处置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总行运营部,对于确认为与比特币相关的可疑交易,还应做好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账户类型、账户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客户配合情况及最终处理结果等。 各分行在执行中遇相关问题,应及时与总行联系,联系方式(略) 交通银行营运管理部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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