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上艾瑟尔省法院曾表示,比特币不是钱,而是交换的媒介。该结论来自一个案子,一个人答应用比特币交付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实际上只有部分比特币到账。 据粗略翻译,投诉人支付22000欧元购买2750比特币,但他说他只收到990 个比特币,随后诉讼开始,但什么是钱的定义变成一个问题。(由于交换的比特币数量很大,这很可能发生在2012年底, 2013年初 – 价格暴涨之前) 如果法院的观点认为比特币是钱,鉴于汇率已明显上升,那么申诉人很可能有获得13万欧元的权利。但由于法院认为比特币是交换的只是一个媒介(其中许多人会认为比特币是钱) ,被告仅需支付1760欧元,并且要扣除2700欧元法律费用。 上艾瑟尔省法院说,比特币不是“普通”的钱,也不是法定货币。比特币是不是真正的钱,已引起广泛争议,但很多市民都会赞同交换媒介就是钱。法院难道已经确定比特币不是钱,因为它不是有形的?有可能这就是很大的分歧点,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