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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文为比特币过度炒作降噪

【作者:网文】 来源: 日期:2013-12-5 18:19:45 人气: 标签:比特币 【打印】

腾讯科技 雷建平 12月5日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通知对比特币定性,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货币。消息一出,比特币在国内交易价格恐慌性下跌24%,后又出现反弹。

一位比特币行业人士对腾讯科技解读,称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这份文件有利于为比特币过度炒作降噪,也能更大程度保证比特币玩家利益。

1,从性质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解读:央行不否认比特币本身作为一种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资、买卖比特币,同时还消除比特币作为货币对人民币潜在风险。

2,《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解读:之前大部分比特币交易网站都在国外,主要是无法备案,担心政府突然关闭网站。而比特币交易网站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DDOS攻击,使得即便被黑客攻击也无法报案。现在允许这些比特币备案,认可其存在,一旦交易网站出现问题,可以报警,这使得比特币玩家利益可以受到保障。

3,《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投资标的等。

解读: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监管加强,不允许这些机构碰触比特币,这一点对比特币是利空。这意味着在央行管辖范围内,不允许比特币存在。此前,一些金融机构打算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这些机构现在需要打消这方面的念头。

4,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解读:比特币的匿名性很容易牵涉到洗钱、套汇以及其他非法活动。比特币如果要正常应用,必须把自己和这些非法活动切割开来。凡是比特币相关的交易机构必须建立反洗钱制度、履行反洗钱监测义务,以免有不法分子通过交易平台洗钱。

名词解释:

比特币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比特币也用于称bitcoin,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赖于特定的中央发行机构,使用遍布整个P2P网络节点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记录货币的交易,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原文:http://tech.qq.com/a/20131205/015424.htm?agentId=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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