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比特币监管方面的讨论日趋激烈,这源自比特币强大的全球性影响力以及并不清楚的未来。 自由派认为,比特币是人类伟大的创新,其产生的背景正是民众对全球性金融危机、通货膨胀、高税负等的担忧,对政府、银行、金融机构等信用体系越来越多的顾虑。 保守派认为,人类有着贪婪的本性,绝对的去中心化、去监管化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比特币带来了监管盲区和监管黑洞,让那些犯罪分子有了合法的支付和获得货币资源的渠道。 我介于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我更希望比特币是一个在去国家化,但并不是在没有监管的条件下运行的“世界货币”。不过有一点值得思考,如果将比特币加以监管,它的世界货币属性的地位还有那么高吗?黄金之所以暂时被压制在全球货币市场的边缘,正是因为全球各国对黄金有着严格的监管体系,每一笔交易都暴露在监管之下,且必须以本国合法货币计价。 本月20日,央行副行长易纲首次表达了对比特币的态度,这被视为中国官方对比特币发布的首个信号,易纲表示,从人民银行角度,近期不可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他同时表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买卖行为,普通民众拥有参与的自由。 我想,易纲同志还没有意识到比特币的威力,单就传播速度而言,它比全球最厉害的病毒要快几十倍。 昨日我跟比特币中国的联合创始人杨先生做一个节目,其中谈到了比特币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用户和交易量的几何形增长数据。目前该平台的日交易额已经超过5亿元,再加上其他诸多平台的交易额,目前粗略估算的话,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内比特币交易市场日交易额已超过10亿。要知道整个淘宝网商城日平均交易额也不过20亿左右。 目前全球60%的比特币交易诞生在中国,如果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如此持续下去,一旦出现行情崩盘或因平台倒闭、比特币被盗等问题,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对参与者造成的损失将会引起诸多社会问题,甚至可能会造成各种对抗行为。 据传,上海有一个比特币持有者被盗后报警,警察很茫然,表示根本没听过比特币这个东西,很难进行有效调查。等问题出来之后,你可以责怪“中国大妈”冲动、贪婪,但“中国大妈”也可以质问政府为何没有监管。对与错不能解决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庞大的、发展迅速的、以投资为目的的比特币交易存在重大的风险和隐患。 对于比特币的监管,各国也在迅速展开行动。 德国政府目前已正式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比特币可用于缴税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国也成为全球首个认可比特币的国家。德国财政部已认可比特币为一种“货币单位”和“私有资产”,也就是说,在德国,与比特币相关的商业活动盈利将被征收税款,跟比特币相关的交易将被透明化和纳入监管体系。 在出现了几个重大的交易平台问题之后,美国也在推进比特币合法化的进程,试图纳入监管体系。知名的比特币毒品买卖网站“丝绸之路”(Silk Road)已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查抄,该网站利用具有匿名性的比特币进行交易支付,能将用户的网络流量分散到全球各地,以避免用户被追踪。该平台有一大部分交易用来买卖毒品,甚至出现了用比特币雇凶杀人,给职业杀手支付比特币的事情。 在比特币的世界里,什么事都可以发生。由于比特币目前属于“自治”货币,全球流通,且高度加密,导致这种货币属性深受犯罪分子喜爱。一些钟爱比特币的人担心美国可能会为了保护美元的地位封杀比特币,出于保护比特币的目的,美国一些网站甚至出现了以比特币为奖励的暗杀榜,作为美元发行机构美联储的掌门人,伯南克居暗杀榜首位,报价是125个比特币,而暗杀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Alexander和奥巴马报价仅仅只有10比特币和40比特币。 对比特币的监管也有比较狠的例子。 今年7月末,泰国外汇管理和政策部门投票认为,比特币横跨多个金融业务,可目前国内缺少适用法律和资本管制,带来了非法交易的风险。泰国央行认为比特币属于非法交易,所以必须暂停比特币业务。 在泰国被视为非法的比特币相关行为:1. 购买比特币;2. 出售比特币;3. 用比特币购买任何商品和服务;4. 用比特币销售任何商品和服务;5. 向外国人出售比特币;6. 接受外国人的比特币。这等于完全抹杀了比特币在泰国存在和流通的可能性。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比特币可能是一场大阴谋》,其中的逻辑是,比特币存在监管的缺陷,而具备了制造各种贪婪和非法活动的条件,将人性的弱点急剧放大,不仅会被犯罪团伙利用,还可能被一些国家所利用。比特币也可能成为国家层面新的货币、汇率博弈渠道,经济层面会触动更多跨国犯罪等行为。 因此,对比特币的态度需要明确,这个世界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完全没有组织来运作,尤其是货币市场。欧元是一个典型的,去国家化的信用货币,十几个国家愿意放弃自己的货币,使用同一种信用货币,这是多为伟大的创造。但当危机来临时,整个欧元面临崩溃,欧元区不得不重新认识对欧元的“放任”行为,迅速展开统一财政和统一银行监管体系的举措。最终的结果是,去国家话是可以的,但去中心化和去监管化不可能成为诞生世界货币的依据。 未来或许有更伟大的进步,但在世界没有消除政治、军事、制度、民族、语言等等障碍之前,完全去中心化和去监管化的世界货币体系短时间内不可能诞生。因为无论人类如何的合作共赢、消除猜忌、积极向上,人性当中贪婪和自私的本质不会进化。一个人脱离了国家,依然要受到家庭、工作单位、经济活动组织等无形的限制和管理,绝对的自由并不存在。 时下,中国政府需要对比特币这个新生事物迅速展开行动,明确其是一种电子货币、资产行为,比特币可以拥有计价功能等,并对其各类交易加强监管。尤其是在交易平台方面,需要批准一些已经运营比较成功的平台,纳入到监管体系当中,并促使银行等机构跟这些平台建立合作,以便更好的获取交易信息。相关部门可乘此时机讨论出台关于虚拟货币、电子货币等的具体管理办法,因为比特币绝不是最后一个电子货币,它只是开始。 德国比特公司(Bitcoin Deutschland)已成为首个与银行建立直接合作的欧洲比特币交易平台,该公司同意与德国Web 2.0银行Fidor合作将比特币兑换为其他币种。 对比特币要加强监管的另一个原因是,比特币的创造者居心何在?这一问题有一定的阴谋论成分,但绝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在我发布关于比特币的一些观点之后,很多热心的网友提醒了我很多,在这里我要感谢他们。 除了市场目前所猜测的,比特币的发明者可能是谷歌团队或FBI,又或者是某一个大学的数学教授,这些都不足以说明比特币的运行程序就是绝对安全的、不会造成更大负面效应的。最近有一个人走进了比特币市场的关注范围,他被称为电驴之父,叫杰德.迈克卡勒伯(Jed McCaleb),他在2000年创造了一款类似于比特币的软件系统,即P2P文件共享软件,英文名eDonkey(意为:electronic donkey,中文译做“电驴”)。 据2009年12月的统计,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巴西,德国,以色列,波兰,阿根廷等市场成为电驴的主要国际市场,中国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和韩国排名亚洲电驴用户数量前三位,香港地区列第六位。几年间,全球用户基于电驴,共享了全球几百亿个文件,包括电影、音乐等。文件基于点对点原理传输,而不是由中枢服务器提供。有一个非常懂技术的网友告诉我,“比特币”与电驴核心标志符、程序代码一脉相承,程序代码与电驴极其相似。 “电驴”与中国的迅雷等软件部分功能类似,它可以下载全球各类电视、音乐等资源,并形成共享。它的传播极大的满足了全球网民无成本获取资源的需求。但这种狂欢并不长久,当时它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美国的影视、文化等主要产业,美国唱片业协会(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简称:RIAA),对电驴提起公诉。2005年,eDonkey(电驴)败诉,被判罚向RIAA赔款3000万美元并且永久关闭,2006年在电驴官方网站发布关闭消息,正式关闭。 电驴关闭时这样写道:电驴网络已经不复存在;如果你盗窃音乐或电影,你就触犯了法律,全世界的法庭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任何商业组织和个人都将为非法下载承担法律责任;当你非法下载版权保护的资源时你并不是匿名的;你的IP地址是*.*.*.* 已经被记录;尊重音乐,合法下载。随后迈克卡勒伯本人也退出了大众视野。 实际上前几年在中国市场掀起的打击盗版的风潮也正是从非法下载开始的。那些年,很多电影还没有公映,一些网站就开始播放了。当时还有很多人认为这就是世界潮流,这就是互联网时代,打击盗版和非法软件会遭到诸多网民的抵制。现在看来,网络确实降低了传输成本,便捷了整个世界,但网络并不能扼杀创造者的价值和应该获得的回报,无偿的、长期的享受任何资源都是不可持续的。 像迈克卡勒伯这样的人可能不相信这一点,他也不会就此“罢手”。 如果比特币真的是迈克卡勒伯开发,那说明它在电驴的基础上有了一个非常大的改进,就是把如同电影、音乐等这样大家有需求,但又存在版权等法律风险的资源,变成了比特币。他明白,仅仅变成比特币还不够,还要给它赋予一定的属性,包括稀缺性、安全性、品牌价值等。实际上如果真的是他,那他真的是做到了。或许这一次他做得更绝,让世界不知道是谁创造了比特币,如果有一天真要纳入监管,也不至于把战火燃烧到自己头上。 目前来看,你可以起诉某一个人盗窃了比特币,也可以起诉某个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诈骗等行为,但你无法将目标指向创造者和比特币本身,更不可能让创造者关停比特币或赔偿什么。很大的可能是“中本聪”已经坐拥上百万个比特币,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的人之一,而世界则依然在寻找和崇拜他。 我想,创造者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比特币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我认为它就像一把利剑,就看最后掌握在谁的手上,如果正义掌握了它,它就是守护之剑,如果放任在魔鬼手上,它也将成为一种灾难。而我更认为这种东西带来的互联网技术进步要远大于比特币这一产品本身,在支付的安全性和降低交易成本、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管制等方面,比特币的逻辑是符合世界发展方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