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复苏的季节,一股NFT的风潮开始席卷全球。数据显示,截止三月底,NFT市场OpenSea总交易量达235亿美元,排名第一。LooksRare总交易量为181.6亿美元,排名第二。近期,NFT蓝筹项目Azuki 在Opensea的成交量达到24628ETH,位列交易额排行榜第一,目前地板价升至31ETH。国外NFT发行交易市场真可谓如火如荼、烈焰当空。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最近国内最大的社交平台腾讯微信却开始大规模封禁NFT、数字藏品平台的微信公众号,涉及的平台超十余个,均为中小型数字藏品平台。其中大部分平台皆被系统提示为“由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存在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账号已被停止使用”。可谓一片萧瑟凄凉,换了人间。
微信团队官方就此事回应称:“本次大规模封禁中,微信检测的是“NFT 数字藏品交易”行为,而不是数字藏品本身。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微信公众平台近日对炒作、二次售卖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规范化整治”。
一场属于国内数字藏品平台的“倒春寒”来得猝不及防。数字藏品平台到底怎么了?平台的现状如何呢?搭建数字藏品平台存在哪些风险呢?我们将从数字藏品谈起,逐步解答上述问题,大家赶紧跟着我们一起来探究探究吧!
1.数字藏品是什么? 数字藏品是国内对NFT的本土化称谓,也是基于国内政策监管、剥离了代币与金融属性的“特色版”NFT。
数字藏品的由来也是颇有故事。在我们律师团队文章《一文说通透NFT的法律属性与潜在风险》中,我们介绍了NFT全称是Non-Fungible Token,是一种非同质化代币。因我国对虚拟货币发行的持续高压打击态势,NFT作为虚拟货币的“孪生兄弟”无疑充满了质疑声,为了规避其敏感性,NFT在国内开启了“易名之旅”。刚开始叫NFR(Non-Fungible Rights),后来又叫DAT(Digital-Art),直至2021年12月22日,新华社宣布将发行中国首套“新闻数字藏品”,此时数字藏品才正式成为NFT在中国的代名词。
数字藏品,就其实质而言,主要是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唯一标识的数字化的特定作品、艺术品和商品,与NFT一样具有唯一性、可溯源性、稀缺性的特点。但是数字藏品与NFT是不同的,关键是以下几点核心区别:
1)发行基础不同。虽然数字藏品与NFT的发行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但是二者发行基础不同,因为区块链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为了通俗地讲透三者的区别,我们以朋友圈来进行类比。公有链是完全对外开放的,通俗地说就是朋友圈对所有人可见。联盟链是部分授权对外开放,可以理解为朋友圈部分好友可见。私有链则是不对外开放,为内部人使用,类似于朋友圈仅自己可见。
NFT的作品是基于公有链技术发行,可以相互转送,而数字藏品主要基于联盟链或者私链发行,简单的说就是数字藏品不能转移至其他平台,不同平台铸造的数字藏品也是不能相互流转的。
2)购买方式不同。NFT主要是通过ETH、USDT、SOL等虚拟货币进行购买,数字藏品只能通过人民币或者数字人民币购买。
3)享有的权利不同。购买NFT后,作品的所有权归属购买人,并拥有商业活动使用权。购买数字藏品后,并非拥有了数字藏品的所有权,因为真正的私钥并非由用户本人控制,而是由那些数字藏品平台所控制,购买人仅仅拥有作品的信息知情权、观赏权,不具有商业活动的使用权。
4)流动性不同。NFT流动性高,可以自由买卖。数字藏品在国内暂时不能任意流通,一般禁止二次交易,也设定转赠时限,通常限制在5到180天后方可进行流通转赠。
5)是否需要实名制不同。购买NFT不要求实名制。但是为了方便监管数字藏品,国内大多数知数字藏品交易都需要实名制认证,方能进行购买。
通过上述对比,我们发现数字藏品削弱了NFT的金融属性。其因为在联盟链上发行,并通过限缩权利、购买实名制、限制流动性等多种方式,大大地降低了炒作的便利性与可能性,更多体现的是商品的确权价值,是NFT本土化、合规化的一次应用与探索。
关于数字藏品的前世今生我们已经初步了解,接下来我们聊一聊数字藏品平台的现状以及为什么腾讯会大规模封禁数字藏品平台的微信公众号。
2.数字藏品平台的现状
诚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人性的欲望做过精准的注解一样:当利润达到10%的时候,他们将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虽然国内限制数字藏品的一级市场,禁止二级市场,但是基于炒作带来的对利润空间的想象力,常常撩拨着各色投机者的心弦。
在2021年6月份,支付宝率先在蚂蚁粉丝粒(阿里鲸探的前身)上推出敦煌九色鹿皮肤的NFT,发布当天秒光,而原本9.9元的NFT,没过几天在市场上竟然被炒作到150万元。虽然监管部门紧急勒令该NFT下架,但是巨大的利润空间,让不少人彻底心动,不惜冒险,也要开辟数字藏品的一、二级交易市场平台。
目前的数字藏品平台,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单纯的数字藏品展示售卖交流平台;另一类是除了展示交流售卖以外,还能够直接转手交易的平台,也就是在其内部搭建了二级市场。第一类平台主要是国内知名大厂或者具有国资背景开发的平台,如阿里巴巴旗下平台鲸探、腾讯旗下平台幻核、江苏省财政厅参股平台元视觉等。上述平台一般是没有交易机制,或者是在持有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场外转赠,其固定了数字藏品的藏品属性,杜绝了短期炒作的可能。这类平台并不在本次微信封禁的数字藏品平台的名单中。
与第一类平台不同的是,第二类平台由于在其内部设置了二级交易市场,其交易量与金额甚至超越上面大厂的平台。此类平台在本次封禁运动中损失惨重,数十个平台公众号被封禁。而作为此类平台中的佼佼者们,如“唯一艺术”、“IBOX”、“one数字艺术”、“女娲NVWA”、“红洞数藏”等,即使早早做好预防措施,推出H5页面的同时还开发了独立APP,但是依然难逃此劫,只得积极寻找其他路径,以求度过该艰难时期。
虽然监管趋严,但是国内的数字藏品平台正在大规模出现,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截止目前,知名的数字藏品平台有大约120个,而正在筹备的数字藏品平台更是不计其数,那么搭建数字藏品平台目前究竟有哪些风险呢?我们接着聊。
3.搭建数字藏品平台有哪些风险?
1.被微信封禁的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社交平台,微信有着巨大的用户流量,目前多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也是依托公众号与小程序作为交易入口,因此要想在微信上从事数字藏品业务,平台必须“合乎规范”,否则就会遭遇封禁,影响业务发展。而关于本次封禁事件,微信团队也给出了回应以及列出平台规范准则,数字藏品平台必须予以重视,我们为大家做了摘抄如下:
公众号:对于仅提供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交易的公众号,要求提供和国家网信办已备案认可的区块链公司的合作证明作为资质证明,不支持提供二级交易。
小程序:小程序目前则只支持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赠送,数字藏品交易和多级流转属于未开放范围,如有发现绕过等对抗行为,会根据违规程度封禁或下架处理。
微信团队给出的回应结尾还提到:后续,平台也将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与调整规划。同时,明确指出公众号和小程序仅支持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转赠、购买等业务,且出售数字藏品需要相关资质,不支持数字藏品交易。因此内置二级交易市场虽然能带来巨大的利润,但是此举犹如在刀尖上舔血,搭建者应当谨记平台规范。
2. 警惕非法经营风险
数字藏品平台的搭建与运营是需要获得多方面的行政许可的,据我们团队了解到的一个数字藏品平台发行数字藏品需要具备的许可包括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艺术品销售备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拍卖经营许可证(根据业务不同会有不同)。这还只是发行,如果涉及二级市场交易,那可能还需要金融许可及交易所资质等。如果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相关业务,必然是非法经营,会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停业。在一定条件下,不排除涉嫌非法经营罪的风险,不得不防。
3. 注意传销风险。
部分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为了快速推广获取更多流量,在进行抢购推广活动中,如果采用拉人头、逐级返利的传销模式的,是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符合犯罪构成的,也有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所以搭建平台者一定要引起重视,切毋触碰法律红线,否则一不小心身陷囹圄就得不偿失了。
4.恪守法律,注意非法集资以及诈骗风险
新生事物的发展初期往往是无序发展和混乱竞争的状态。当下的数字藏品平台正在呈现井喷式发展,但是与大厂恪守法律与原则不同,不少平台打着数字藏品交易的旗号,进行圈钱“割韭菜”的行为。比如被封禁的数字藏品平台某某地球,通过一系列营销方式,吸引众多用户,随后限量发行价值888元创世勋章数字藏品,当大量售卖出其创世勋章数字藏品后,该平台app无法登录,用户微信群被解散,平台已卷款跑路。很明显,这样行为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根据我国刑法及最新《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规定,平台及幕后人员的行为是很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这样的重罪的,其中风险不言自明。
5. 不尽平台审核义务的风险
目前数字藏品良莠不齐,甚至出现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数字藏品。比如今年3月15日某打假晚会当天,某数字藏品平台被爆其发行的某款数字藏品文字介绍中出现严重问题,将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单独列为国家,更有甚者借助数字藏品的“外衣”,无视法律法规,将淫秽物品制作成数字藏品在平台进行传播。面对上述行为,如果平台故意不对作品进行审查,放任此类数字藏品在平台的发行、传播,轻则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重则也有可能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帮信罪或者其他犯罪。所以,平台应当注意对数字藏品的审核,防止平台被不法分子利用。不要以技术无罪为平台的不作为辩解,某播创始人被判决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正是给数字藏品平台的搭建者敲响了警钟。
总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应当限制在法律框架内,不能突破法律的限制,作为数字藏品平台的搭建者,为了良好有序的发展,更应当恪守法律,净化行业环境。
4.写在最后的话
此次微信的封禁行动给正在高速、蓬勃发展的数字藏品平台当头一棒,搭建者们也会明白唯有拥抱法律才能拥抱自由,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才是真自由。为了数字藏品的健康发展,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有关部门会制定数字藏品平台的准入制度、提高平台建设的行政审批门槛,并对平台产生的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有效的监管将为数字藏品市场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更会帮助数字藏品产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 |